浙江省三门县破获台州市首起虚拟货币挖矿案
经查,该铁皮棚系浦坝港镇村民何某所租,自今年6月起,何某陆续往铁皮棚里放置了108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设备,用于挖取以太币,该“挖矿”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。
经查,该铁皮棚系浦坝港镇村民何某所租,自今年6月起,何某陆续往铁皮棚里放置了108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设备,用于挖取以太币,该“挖矿”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。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,与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。公职人员、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参与“挖矿”,更是典型的公私不分、损公肥私行为。
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杭州,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,首次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技术鉴定和证据固定,经鉴定确认当事人所持有的网络设备属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设备。
为了有效防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司法厅近日决定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设备,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。